她到底同意吗?5年前轰动NBA的“罗斯轮奸”案,最后是什么结果?

   2013年8月27日早晨,简-多伊在自己公寓房间的床上醒来。她发现裙子已经被推到了脖子处,身上涂满了润滑剂,床上一片凌乱,床单上湿痕遍布,分不清是润滑剂还是别的什么液体,一些用过的安全套被丢在床边。

我们不知道简-多伊长什么样,不知道她芳龄几何,不知道她从事什么工作,不知道她的家人和朋友都属于哪个圈层,我们不知道她的恋爱和婚姻,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名。她从床上爬起来的这个早晨过去两年后,2015年8月26日,一桩民事诉讼被提交到法院,多伊状告有人轮奸他,出于对原告的保护,她被匿名,“简-多伊”只是类似“1818黄金眼郑女士”一样的存在。

这宗案子里有三个被告,三个好朋友,分别叫做兰德尔-汉普顿、瑞安-艾伦和德里克-罗斯。

2011年NBA停摆期间,新科MVP罗斯与多伊在一家俱乐部中相遇,此后两人形成一种“非专属性关系”,这是双方对诉公堂之后的统一书面说辞,世俗一点诠释这种关系,大致可以理解为“炮友”。这份炮友关系维持了至少3年,按照多伊的说法,两人在2011年见面12次,2012年见面10次,2013年见面了5次,合计27次。

这期间,2012年10月,罗斯的儿子小德里克出生了,孩子的母亲不是简,而是米咖-瑞希,她和罗斯在2010年举行了私人订婚仪式,但在2013年就分手了,按照花边网站MTO的描述,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捉奸在床故事,罗斯是被捉的那一个,至于另一个是不是多伊便无从得知。

和瑞希罗斯公开女友的身份相比,多伊和罗斯的27次关系就显得更为隐秘,两人交往的绝大多数细节都源自双方的呈堂供词和短信,这些细节组合在一起,让2013年8月那个夜晚显得清晰可辨又模糊不清。

2013年8月26日晚间,罗斯邀请多伊和她的女友杰西卡-格洛芙来自己在贝弗利山租的房子里玩。罗斯派去接两人的车走错了路,晚到了三个小时。在等车的时候,多伊和格洛芙喝了一些伏特加,在车上的时候,多伊自己又小斟一杯,等到罗斯住所的时候,等待她们的除了三个大男孩外,还有龙舌兰。

在罗斯住所的派对上,5名男女是否发生性行为尚有争议,格洛芙说没有,罗斯方面却说多伊带了一条性爱带,还在泳池里和阿伦发生了一些“美好的事情”,当然这不是双方在法庭上争辩的重点,重点是格洛芙说多伊已经“非常明显的醉了”,她甚至因为从火坑里取出了一块石头烫伤了自己的手。

据格洛芙说,罗斯的朋友阿伦当时要求自己脱光衣服,未得应允之后两人吵了一架,格洛芙决定离开派对,她也没有把朋友留下,“我知道多伊醉的厉害,我绝对不会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我觉得自己不安全,当然也不觉得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是安全的。”

于是格洛芙叫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她把多伊送回她自己的公寓便离开了。回到公寓后,多伊给罗斯发了短信,说自己“需要他”,罗斯便说让自己兄弟接她回来,但多伊坚持只要罗斯过来自己这里。

于是罗斯出发了,但不是一个人,还有他的两个好兄弟。

在路上,阿伦和汉普顿没有问,罗斯也没有说。两年后罗斯在法庭上十分诚恳地告诉法官和审判团:“作为男人,你懂的。”

“对,我是说我们都是男人。你懂的。凌晨1点出发去别人家干些什么,无需多言。”

从凌晨2点05分开始到2点53分,罗斯和阿伦给多伊打了7个电话,发了3条短信。2点27分,罗斯发了条“在吗?”,2点50分,阿伦发短信说“我们到了”,2分钟后,阿伦再发一条:“你他妈倒是起来啊。”

没有回应。没有回应。没有回应。

但罗斯三人还是找到了进入多伊公寓的办法。

按照多伊的说法,这个办法是罗斯他们发现公寓门没关,于是他们就这样进入了多伊很少锁门的房间。

但在罗斯口中,这个办法则是多伊终于醒了过来,开门迎进了三位。罗斯说自己是最后一个进入多伊房间的人,“我刚进去的时候,她正躺在床上用震动器自慰,还让我把门关上。”

律师问罗斯震动器的颜色,罗斯答曰:“我看着像粉色。”

律师发现破绽:“你之前不是说自己是色盲吗?”

罗斯从容道:“我是红褐色盲,分得清粉色。”

于是罗斯继续陈述案情,自己刚走到床边,多伊就一把抓住他,开始套弄他的生殖器,“我当然有了反应,戴上安全套就开始发生关系。”

美国律师问得很细啊:“你们持续了多久?”

罗斯没有吹牛,也没有妄自菲薄,而且很显然他的手机里没有什么中年油腻男人群,他很坦率地回答:“我不记得了,谁会给这种事情计时啊?”

而被问到多伊是否反抗时,罗斯说:“没有,事后她很平静放松。”

罗斯还很贴心地向陪审团提供了一些细节,说自己在事后把用过的安全套带走了,“我在NBA新秀培训的时候就学会了这一点。”

多伊事后究竟有多平静和放松,她本人说自己早已断片,完全回忆不起来了,起床后她先去上班,下班才和室友讨论细节。她问室友:“那些家伙昨晚来过了?”室友说是,多伊说了句“ok”。

然后,多伊给罗斯发短信,索要格洛芙叫车和自己买性爱带的钱,合计269美元,确实足够平静和放松。而在几天后,多伊才告诉室友自己被人轮奸了,她说自己的毯子上有血迹,还有几个安全套,“我被强奸了。”

8月30日,多伊给罗斯发了条短信:“你的行为让我对你失去了信任。我才了解到你当晚的真实目的,这严重伤害了我的世界观,毁灭我内心中童真的一面。我的手严重烧伤,还错过了工作中重要的一天。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我有你朋友的电话和出租车车牌号,我要你马上给我一个解释,这样我才能停止胡思乱想,了结这件事。”

6分钟后,罗斯回复短信:“我只是很忙。我发誓我一直把你放在心上。”

罗斯确实有把多伊放在心上过,不止于那个夜晚。

在和多伊交往时,罗斯曾经专门给多伊买了一台MacBook,就为了让她在聊天软件上自慰给自己看。多伊说自己实在做不到,最多只能脱光了,罗斯就很生气。在两人交往一年半之后,罗斯开始要求多伊群p,无论是罗斯带兄弟群殴多伊,还是让罗斯单挑多伊姐妹们,都被多伊拒绝了——直到8月27日凌晨,罗斯期待已久的事情终于发生。

于是在法庭上,在那次轮流发生关系过程中,多伊是否清醒以及同意就成为了双方辩论的焦点。律师问罗斯是否理解“同意consent”这个单词的意思,罗斯的回答就很微妙:

“我不知道。请赐教。”

很显然,罗斯律师团应对这种名人性侵案的经验十分丰富,他们几乎无需对“同意”二字进行足够的证明,道理很简答,因为多伊也没办法证明自己“不同意”。

一开始当然是经典手法“荡妇羞辱”,这一招在十数年前的科比案中便被运用。罗斯律师团要求公开多伊的个人信息,他们举证多伊在社交媒体上有大量充斥着性暗示的照片,这种诉求最终希望指向的只有一条经典理论:“她自找的。”在别处,这种理论可以被翻译为“是她勾引我的啊”。这种强奸心态就像罗斯在供述说“凌晨1点去别处还能干嘛”一样,在他们心中所有的蛛丝马迹都被当成性暗示,所有比膝盖高一寸的裙摆都是求欢的信号,所有独自进入你房间的女孩都已经做好了和你性交的准备。

而多伊事实上与罗斯建立的那种“非独占性关系”更是为这份荡妇认定添加了筹码。

当然,这种“强奸案”中最典型的谬论立即被法官以“狗屁不通”驳斥了回去,坚持要求匿名以保护原告。

接下来罗斯律师团的证据,是多伊当晚到家之后和罗斯互发短信主动要求罗斯过来,“连标点符号都用得非常准确”,由此推理她并不处于醉酒状态,即便多伊在短信中只要罗斯一人而已,但一旦“醉酒”状态被击破,多伊此前再多次拒绝群P也很难被采信,“她没有证据,但她可以哭啊。”

而在舆论之中,还有一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论调,一家体育网站的记者罗伯特的言论值得完整引用:

“第一,她没有去找警察,她选择起诉罗斯。第二,她等了两年才这么做。我能理解,对于任何创伤性事件,都需要时间变得足够强大,才能把它说出来,但如果有人强奸了你,你又真的希望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你为什么不希望他们进监狱呢?”

当然,在这些所有舆论和推理之外,罗斯律师团仍有高招,他们在声明中除了要将多伊描述成一个荡妇、一个和那些贴上NBA球星不放的拜金女骨肉皮外,更重要的一招,一个比「性别歧视」更政治正确的招数被摆赫然摆上桌面,在那里,没有人敢无视这种正确:

“媒体就是喜欢看到一个黑人被扳倒。”

显然,并非每个媒体都喜欢这一点,或者说不是所有媒体都只热衷政治正确,对于许多无意涉足政治的媒体而言,最重要的工作当然是给这样一个好故事起上一个足够劲爆的标题。著名花边网站TMZ最擅此道,可以作为此间典范,他们的标题之一是:《德里克-罗斯承认聚众淫乱……他为性玩具而疯狂》。

2016年10月,在由6名女士和2名男士组成的陪审团裁决下,罗斯和他的两名兄弟被判定无责,无需赔偿原告,到头来,这桩案子甚至都没有进入刑事犯罪的讨论范畴。

多伊什么都没有得到,除了“严重的焦虑、神经过敏和精神紧张”和脸上多出来的粉刺、掉在地上的头发和眼睫毛,以及来自罗斯律师团的补刀:“一个骗子竟然能够纠缠三位绅士这么久,简直匪夷所思。”

而罗斯和他的兄弟们什么也没失去,多伊方面提出的600万美元赔偿和155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他们一个子儿都不用给,而阿迪达斯在宣判后几分钟便宣布:“我们和罗斯的合作关系从未改变。”

结案之后,你在法庭看到了一幅难得一见的场景:陪审团成员和轮奸案被告亲密合影。在照片中,罗斯和陪审员们拥抱在一起,笑颜如花,照片之外,主审法官菲兹杰拉德向罗斯献上了最真挚的祝福,“罗斯先生,祝你和你的职业生涯一帆风顺,除了尼克斯遇到湖人的时候。”

罗斯案结案后1年,美国掀起了me too运动。

罗斯案结案后2年,辗转来到森林狼的罗斯砍下50分。比赛结束的时候全场沸腾,每个人都为场上发生的一切而动容,队友们将罗斯团团围住,人们看见这位饱经沧桑的前度MVP手里抱着皮球,眼里噙着热泪,现场解说员语气高昂地说了整整45秒,在最后15秒,福克斯体育台解说吉姆-皮特森的声音悠悠传出:“他在场外遇到了很多麻烦,我不是法官,也不是陪审团,据我所知他没有被判任何罪名……当然了,他打得很努力!”

吉姆的声音很快消失了,这么多年来类似的声音总会反复响起,因为总有人会记得,总有人会说起,但最终它们都随着时间轴的无情推进而逐渐暗淡下去,然后被一片喧嚣和欢呼淹没。而作为观众,我们都已经习惯如此,我们已经习惯一件事情可以同时是如此清晰可辨却又如此模糊不清。

罗斯案结案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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