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戌源被控受贿8000多万元,他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2024年1月29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足球协会原党委副书记、主席陈戌源受贿一案。检方指控陈戌源在2010年至2023年累计受贿8103万余元。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案量刑和情节严重程度有很大关系。在过往金额相似的贪腐案件中,当事人获得的刑期为十几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
2022年,安徽省委原副秘书长王学银受贿超8000万元,一审获刑18年。
2021年,安徽省原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陈鹏受贿近8000万元,获刑1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2017年,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受贿金额超过8000万元,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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