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足协副主席于洪臣一审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6日)对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公诉机关还指控,于洪臣共收受13家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其中10家足球俱乐部的请托事项涉及裁判判罚、裁判安排。公诉人:如2016赛季(某)足球俱乐部面临降级的风险,于洪臣安排下属向5名中超联赛主裁判打招呼,帮助该俱乐部成功保级。于洪臣的行为扰乱了足球比赛公平的竞赛环境。
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受贿54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共计折合人民2254.2158万元,其中人民币350万元尚未实际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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