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足协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社会青训机构,要求高度重视社会青训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和报备社会青训机构管理制度、公示和上报社会青训机构相关信息。
各会员协会:
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根据我国青少年足球发展实际,按照中国足协下发的《青少年足球培训机构服务规范指引(2021—2023年)》,中国足协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各类社会青少年足球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社会青训机构”)发展,提高社会青训机构的培训和管理质量,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社会青训机构管理工作
各会员协会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社会青训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学习相关文件,严格履行协会监管主体责任,创建促进青少年足球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深化社会青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社会青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青少年学员和学员家长权益。
二、建立和报备社会青训机构管理制度
请各会员协会结合所属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建立并发布符合标准的社会青训机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已建立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请将有关文件提交至中国足协备案,未建立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尽快建立后提交。
三、公示和上报社会青训机构相关信息
已建立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请在本协会官方平台(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所属地区2022度经考评符合制度要求的社会青训机构相关信息,并上报至中国足协;未建立管理制度的会员协会在建立后尽快完成青训机构的审核和公示。
中国足协将根据各会员协会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并公开各会员协会社会青训机构信息。
请各会员协会将社会青训机构管理制度文件与公示名单于2023年2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中国足球协会男足青训部刘子彧
电话:5929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