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辽宁沈阳城市已准备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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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月09日讯《足球》报发文谈到了FIFA下达判决,认定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需承担已解散的辽宁足球俱乐部一笔约1.9万欧元的债务一事。

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的一位知情人士7日对记者表示:“俱乐部的确收到了相关判决,但实际情况是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并未从辽足俱乐部继承到任何利益,我们正在搜集证据,即将向CAS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进行上诉。

辽宁沈阳城市认为,按照以前国际足联的规则来看,此次处罚的确是“张冠李戴”。当年辽足引进外援古斯塔沃,需要支付给巴西格雷米奥奥萨斯库无畏队一笔培养费。但毕竟2020年解散的辽宁足球俱乐部和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俱乐部。

在辽足存在时期,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就以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的名义存在,以“沈阳城建”队的名称征战联赛。双方不仅是两个不同的工商实体,在中国足协也是两个注册主体。在辽足解散后,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冠以“辽宁”前缀,主要目的是增加一种地域称谓,和继承原辽足俱乐部,完全不是一个意思。

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的知情人士透露,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之所以“躺枪”,是因为国际足联2019年颁布的“体育继承者”相关规定的确不再简单地按照俱乐部注册等注册规定来判定,不是完全以法律来确定,还综合考虑球队名称、总部、球衣、徽标、体育场、球员、投资人、公开信息等诸多方面。\r

不过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认为,球衣由蓝白改为红黑白时辽足也同时存在,名称加辽宁是因为中国足协规定的中性化名称政策,原辽足球员加盟是正常转会,多家俱乐部有来自辽足的球员。\r

对此,知情人士表示:“根据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如果我们是辽足的继承者,就会继承辽足的影响力和诸多利益。但实际情况是,我们俱乐部没有从辽足身上继承到任何利益,像辽足原来的广告、商业经营和相关政策,与我们一点关系没有。不能说两家俱乐部在俱乐部名称上有相似的地方,我们就是继承者,这种认定我们不能接受。

值得一提的是,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在处罚中叙述立场时,还引用了一篇自媒体文章,题为《辽足还是将要解散了!但辽宁精神永不灭,借壳重生即将冲超》。该文章本身并未声称辽宁沈阳城市是“新辽足”,只是说他们继承了辽足的精神,并接手了辽足的部分球员。但这篇文章被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列为了参考文献。

知情人士表示:“网络上,特别是一些自媒体借题发挥的文章,的确容易给人造成误解,认为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就是辽足俱乐部的继任者。这些文章都是自媒体的发挥,没有公信力。我们也在搜集更多当时主流媒体的新闻报道,证实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当时并不是继承辽足俱乐部,而是各方面对俱乐部的一种鼓励,希望俱乐部能越来越好。”

辽宁沈阳城市俱乐部的态度非常明确,那就是不会接受处罚,正在全力搜集证据,“如果我们接受处罚,那么对中国足坛的负面影响真的是太大了,以后一个城市真的不敢搞两个俱乐部了,这对中国足球的发展也是大为不利的。我们肯定会上诉到国际体育法庭,也有信心为自己讨回公道。”据悉,如果沈阳城市的上诉被驳回的话,他们将不得不为原辽足承担这笔债务,否则,他们将受到来自FIFA的相应处罚,比如禁止转会、禁止注册等。

《足球》报还举例称,针对新俱乐部体育继承权认定并继承原俱乐部债务的诉讼,典型的是法国经纪人本加仑向PFC中央陆军索菲亚索赔的案件。

当时本加仑的理由是新俱乐部,与2016年破产的同名俱乐部使用相同的总部、体育场、队徽、球衣主色等,属于后者的继承者,尽管这个2016年才诞生的俱乐部从所有者、职业执照、球队球员到法人与已经破产的老俱乐部完全不同。

新中央陆军索菲亚2020年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2021年败诉,仲裁法庭的判决结果也是强调体育继承者的俱乐部名称、队徽、球衣主色、体育场、球员组成等“公众视角”元素,优先于俱乐部所有权、职业执照和法人代表与原俱乐部的不同。

新旧两个PFC中央陆军索菲亚的案例与沈阳城市和辽足有较大不同,毕竟沈阳城市没有使用辽足的队徽、队名,在球场方面也没有“继承”。但在球队主色、球员构成和俱乐部官方表达上,这种“继承性”在本案中就有很大的“麻烦”。因为中国足坛固有的地方特色,老俱乐部解散,同地方的新生俱乐部,屡屡有类似辽宁沈阳的操作,但有了沈阳城市的这次“麻烦”,对中国足球而言,“继承陷阱”在未来必将是不得不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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