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官方:中超转会窗为2月22日至4月7日 获准入资格后开展转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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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协会关于2023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协会、俱乐部:

为保证2023赛季中超联赛、中甲联赛和中乙联赛的赛事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足球字〔2015〕64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内转会注册

(一)办理时间

1.中超和中甲俱乐部

第一个转会窗口:2023年2月22日至4月7日

第二个转会窗口: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暂定)

2.中乙俱乐部

第一个转会窗口:2023年2月22日至4月14日

第二个转会窗口: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暂定)

国内球员转入名额

1.各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新转入国内球员没有名额

限制。

2.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的转会与注册参照《中国足

协关于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参加2018年职业联赛有关规定的通知》(足球字〔2018〕36号)的有关手续办理。

3.入籍球员按照国内球员身份进行转会与注册,其他手

续参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提交材料

办理国内转会手续时,应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中提交下列材料:转会协议或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证明、球员或俱乐部与代理人的代理协议或无代理人声明、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转会费付款凭证等。

二、涉外转会注册

(一)办理时间

以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国内转会注册办理时间为准。

外籍球员注册名额

1.在第一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6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2.在第一和第二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7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4名。

3.只有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具备引进外籍球员的资格。

(三)提交材料

办理涉外转会手续时,应在国际足联国际转会匹配系统(ITMS)中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国际转会证明申请表、转会协议或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证明、球员或俱乐部与代理人的代理协议或无代理人声明、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转会费付款凭证等。

三、相关要求

(一)各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在获得2023赛季相应联赛准入资格后,方可开展2023赛季球员转入工作。

在上述工作办理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协将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有关协会、俱乐部和人员进行处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竞赛部 马萌010-59291132

             陈泽宇010-59291225

特此通知。

中国足球协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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