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举办判罚尺度宣讲会,明确“费莱尼案例”此后不再吹犯规

北京时间2月28日,中国足协举办了2024赛季中国职业联赛判罚统一尺度线上讲解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培训组组长陶然成进行了讲解。

本赛季中国职业联赛的判罚原则是:执行最新的足球竞赛规则,接轨国际。对粗暴野蛮的行为要严格执行规则,进一步推动中国足球良性发展。判罚要点方面,陶然成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讲解。

争抢

争抢方面:是否判罚犯规,以及出示红牌或者黄牌,需要运用清晰的分析要素。例如谁处理球、谁发起争抢,也要参照争抢时的强度、速度、力量。球员用脚处理球时,要看争抢队员脚的方向,以及是否使用了鞋钉。例如,争抢球的球员在明显无法抢到球的情况下,用鞋钉蹬踏对方腿部,危及到对方的安全,需要被红牌罚令出场。

陶然成还重点讲解了非法使用手臂的情况。如果球员鲁莽使用肘部或者手臂,朝对方头部、面部或颈部挥动,需要被黄牌警告;如果将手臂或者肘部作为武器,使用过分力量击打对手,则需要被红牌罚令出场。

手球

手球判罚方面,陶然成重点讲解了球员倒地时用手作支撑的情况。如果一名球员在滑倒,或者失去重心倒地的情况下用手撑地,其目的是为了起身,此时被来球击中手臂,不判犯规。如果防守队员主动倒地争抢球,此时将手臂伸出,则是一个冒险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手臂被球击中,应当判罚手球。

如果攻方队员传球或者射门,打在防守队员身体的其他部位,球产生明显的折射,再击中防守队员的手臂,不算犯规。如果此球击中防守队员身体其他部位后并未发生明显的方向改变,然后球继续飞行,顺势打在手臂,则需要吹手球犯规。

战术犯规

战术犯规方面,如果一名球员犯规的位置离本方球门较远,并不算破坏了对手一个明显的进攻机会,但他使用了毫无顾忌、肆无忌惮的犯规动作(例如持续不断地拉扯对方球衣、抱住对方身体),也需要被黄牌警告。

对于一个战术犯规是否构成“破坏明显进球得分机会”,需要参考防守方队员的人数和位置。例如,进攻方球员沿边路突破到禁区肋部,准备进入禁区时被拉倒,防守方只需要被黄牌警告,因为犯规地点在边路,不是一个明显的得分机会;而如果一名门将弃门出击,在距离球门很远的位置将对方进攻球员铲倒,只要他身后留下的是一个空门,还是要被红牌罚下。因为即使犯规地点很远,但门将身后已经没有防守队员,可以视作是破坏了对方一个明显的得分机会。

禁区内事件和点球判罚

对于禁区内事件的判罚,裁判遵循以下原则:避免模棱两可的判罚,如果有疑问,不进行判罚。如果要判罚点球,需要观察关键细节,并参考清晰的因素和准则。

例如禁区内的拉扯和推搡,裁判要看对方是进行单手还是双手的拉扯。如果是单手拉扯,裁判认为这个力量不足以使对方倒地,不应吹罚。吹罚禁区内事件时,裁判需要和视频助理裁判进行紧密的沟通交流。

案例方面:如果一名进攻球员的身位在防守球员身后,而他加速向前,主动与防守队员接触并倒在禁区内,不判犯规;如果一名进攻球员持球进入禁区,在防守球员靠近他的同时,主动把自己的身体置于球和防守队员之间,等待对方和自己进行身体的接触,然后倒地(即俗称的“找点球”),也不判犯规。

如果进攻队员在禁区内先触及到了球,随后防守方门将在出击过程中打到他的身体,应当判罚防守方犯规,判罚点球。而进攻队员在完成射门之后,被防守球员用鲁莽的动作铲倒,也需要判罚防守方的犯规。

越位判罚

越位判罚方面,需要看越位位置队员是否对防守方的行为造成了明显的干扰和影响。例如,攻方队员射门,另一名处在越位位置的攻方球员张开双腿,让球从胯下穿过,就是干扰到对方门将的扑救,需要判罚越位。在定位球进攻时,一名攻方球员主动站在越位位置,球开出后又主动向回走,挡住了防守球员回防的路线,也需要被吹罚越位。

防守队员如果有意触球,将球传给攻方的越位位置球员,不吹越位。但判定是否是“有意触球”,需要看触球队员处理球时的距离、球速、球的运行轨迹、调整动作的时间等等,综合进行判断。

比赛管理

比赛管理方面,球队官员犯有如下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将被黄牌警告:

延误本方球队恢复比赛;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包括投掷或踢饮料瓶或其他物体;做出明显不尊敬的手势,例如讽刺的鼓掌;做出挑衅性或煽动性的动作或行为;表现出对比赛缺乏尊重。

球队官员犯有如下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将被红牌罚令出场:

延误对方球队恢复比赛;故意向场内投掷或踢物品;故意离开技术区域并且抗议或指责比赛官员;进入比赛场地,并且与比赛官员进行对抗(包括半场或全场比赛结束时)。

补时方法

补时方面,本赛季将继续采取精确补时。计算补时时长的方法如下:

受伤队员的治疗:从队员呼叫队医开始,到比赛重新恢复时结束;

换人:从裁判示意换人开始,到比赛重新恢复时结束;

点球或红牌:从裁判判罚点球或出示红牌开始,到球被踢出时结束;

庆祝进球:从队员进球时开始,到比赛重新恢复时结束;

VAR介入(延迟恢复比赛/OFR):从延迟恢复比赛时开始,到比赛重新恢复时结束;

应当主动避免在重新开始比赛时损耗时间(例如任意球、球门球、角球和界外球)。如果该比赛使用VAR,补时时间由助理视频助理裁判(AVAR)进行统计;没有VAR技术的比赛,裁判员应参考上述方法,对损耗的时间予以补足。

“费莱尼案例”

此外,此次宣讲会还着重讲到了一个案例。在上赛季中超第14轮,山东泰山1-1上海海港的比赛里,山东泰山队费莱尼曾打进一球,但裁判观看VAR后,判罚费莱尼在进球前犯规,进球无效。此球当时造成了重大争议。

陶然成在本次宣讲会上确认, 从这个赛季开始,如果裁判当时没有第一时间吹罚进攻队员犯规,且造成了进攻队员此后的进球,那么不再回溯,不吹犯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海港被拉倒的球员当时很快就站了起来,说明他的防守并未受到影响。如果防守球员被犯规后一直倒地不起,导致进攻方进球,裁判应当观看VAR,确认有犯规动作后吹掉这个球。 因为这种情况下,进攻队员通过犯规行为,让防守方少了一名防守球员,让本方获得了更大的进球可能。

此外,如果进攻方在进球之前有足以被判罚红牌的犯规动作,进球之后也应该进行VAR的回溯,并且吹掉这个进球。

需要注意的是:裁判观看VAR,判断进球前是否犯规,前提是进球和犯规必须发生在“同一个控球进攻阶段”。当时的这个案例,费莱尼的犯规和进球是否处于“同一个进攻阶段”是有争议的。由于在费莱尼犯规后,海港队蒋光太有过一脚解围,所以这被一部分人视作是球权的转换,因此认为费莱尼的犯规和进球不处于“同一个控球进攻阶段”,裁判不应该使用VAR进行回溯;而另一部分人认为,费莱尼犯规时,球权是山东队控制的;蒋光太只是经过了一脚解围后,球权又迅速回到了山东队脚下,因此不能视作是球权的转换,从费莱尼犯规、到费莱尼进球,都是山东队的控球进攻阶段,因此裁判可以观看VAR,并以费莱尼犯规的理由吹掉进球。

在此次宣讲中,明确了在费莱尼案例当中,犯规与进球都处于同一个控球进攻阶段,因此使用VAR在前提上并无问题。但这并不是该案例的核心问题——该案例是否应该回溯犯规,与球权是否经过转换无关。之所以认定这种情况此后不回溯,是因为费莱尼进球前的犯规,并未影响到进球时对方的防守。换句话说,费莱尼的犯规,与他之后的进球是两个独立的事件,两者并不构成因果关系。而他的犯规动作,也不构成VAR回看的条件。除非费莱尼的犯规达到了本应被罚下的程度,或者他的犯规导致了对方少了一个防守人,才能让VAR回溯犯规并吹掉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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